陸煊的酒館火了,那種烈酒,對于這個缺乏娛樂的年代,實在是一種必須的精神消費。一杯烈酒下肚,一晚上就過去了。
不單單是烈酒,就是他酒館中的菜式,也開始風(fēng)靡長安。
陸煊有時候都感慨,這就是這個時代的美好之處。因為他根本不需要做出什么驚天動地的大事,只要在衣食住行的任何一個方面,做出一點點的改變,就能夠輕而易舉的贏取所有人的目光。
當(dāng)然,這并不代表他真的愛上這個時代了。至少在衛(wèi)生紙沒有弄出來之前,他是絕對不會真正熱愛這個時代的。
“東家,這是這個月的賬本。足足有兩百貫的利潤。這還是因為店鋪太小,每天只能接待一小部分客人。如果我們店鋪能夠再大幾倍,這一個月,至少能夠五百貫錢以上?!?br/> “店鋪擴大沒問題。但是不要弄得太大,更不要弄得過于擁擠。最近風(fēng)頭已經(jīng)不小了,我們在長安根基尚淺,不要太過于出風(fēng)頭了。對了,小四怎么樣了?!?br/> “還行,那小子機靈,你留下的那些菜譜,基本上都學(xué)會了,我都嘗了,有東家你的八成功力了?!?br/> “那就好,以后餐館就交給你們兩個了。還有,給小四請個先生,教他識字,最好能讀一些書?!?br/> “怎么著,東家。您還打算讓他去學(xué)堂?這小子雖然機靈,但是機靈勁可不再這上面啊。”
“去不去學(xué)堂另說。但是人這一輩子,如果連字都不認識,豈不是妄活一世?!?br/> “不是東家,就算是這長安城里,不識字的那也是大多數(shù),你這么說......”
“我不管別人,在我這里,他就得學(xué)。他喊我一聲主人,我卻從未把他當(dāng)做仆人。讓他認字,不管他現(xiàn)在愿不愿意,將來都會感謝我的?!?br/> 陸煊一邊說著,一邊翻動著鍋里燉著的紅燒肉。豬肉在這個時代并不受歡迎。因為腥臊味極重,口感也并不好吃,所以只有下層的平民階層,才會吃豬肉。而且數(shù)量也并不大。長安城里,賣的最好的還是羊肉。至于牛肉,那是‘禁止’食用的。
這鍋紅燒肉,已經(jīng)燉了兩個時辰了。肉已經(jīng)酥爛,一種濃郁的香味,傳遍了整個院子。只把院子里的幾個仆人,饞的直往屋子里瞄。
“你說主家這次又做什么好吃的了?”
“我哪知道啊,主家做的那些飯菜,那可都是獨家秘方,市面上都見不到的。”
“說的也是,不過主家對自己要求的也太嚴格了啊。上一次的那燉排骨,吃了一口,就全都給我們了。我拿回去給我小兒子吃。他差點把骨頭都吃了。就這樣,主家竟然還嫌難吃,下不去口。”
“可不是,還有上一次的那道紅燒豬肘。那么大塊豬肘,主家就聞了一下,全都給我們了。那天晚上我都吃撐了?!?br/> “是啊,這么美味的東西,主家都下不了口。真不知道什么東西,在他那里算是好吃的啊?!?br/> “別的不說,這次的燉肉,好像有有點不一樣的。這種香味,跟以前吃過的那些又有些不一樣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