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梅縣至登州,途徑濟南、益都兩州,足有千里之遙,且路途并不平坦。按照馬車的正常速度,千里之路十日也該到了,但因為夏婉有孕在身,一行人自然是不著急趕路的。
藍怡的馬車只租到東平邊界,只說自己的目的地,隨后又在濟南府租了馬車繼續(xù)前行,一路上倒也倒了幾次車。這般做法也未引起夏婉一行的懷疑,因為這馬車的價錢與路程長短是成正比的,藍怡只說這般租車價錢更合適些。
一行人不急著趕路,只除了一日遇雨阻程外,她們都是早晨日出便出發(fā),中午若能尋到客棧茶肆便下車吃些東西,下午接著上路,天色將晚才投宿休息。
這一路上藍怡除了教導寶寶說話,便是讀書或與夏婉等人閑聊,晚間投宿之后她又急著將《大周地志》上有用的內(nèi)容抄錄下來,留作日后參考之用。抄錄用的不是毛筆,而是碳條,這般也速度快些,每每此時,她便十分懷念電子拷貝或者復印,甚至想著自己要不要將活字印刷術“發(fā)明”出來。
這一路上她可是增長了不少見識,如這里人每日吃兩餐的還是占多數(shù),中午有條件的人家才吃些點心,一般的商販農(nóng)戶都是不吃的,一個成年人日食兩餐便是“食米一升”。
夏婉的乳娘夏氏告訴藍怡:“良田萬頃,日食二升”是富貴人家的日子,“日食米一升,歲用絹一匹”是一般人家的日子。
至于這物價為何,藍怡覺得夏婉提到的大周朝廷的“最低生活補貼”還是值得參考的:
前年梅縣大雪,不少貧窮市民被凍死,朝廷下詔:“令籍貧民不能自存者,日給錢二十。”也就是說,這個年代的最低生活補貼是每人每天二十文。
藍怡按照這一標準,推算自己和寶寶的生活成本:寶寶還小,自己也在長身體的年紀,每日飲食消費至少應是五十文,一年就是十八貫兩百五十。除此之外,還要“歲用絹一匹”等基本消費,零零總總加起來也得有近十貫。就算自己是個有田產(chǎn)的,蔬菜等可以自產(chǎn),可這需要花錢的消費項目也著實少不了。
這還只是最低的生活標準,富貴之家的花銷自然更大。據(jù)夏婉所說,她的夫君雖是梅縣縣丞,但他的俸祿完全不夠支撐米府花銷,多是都要她用嫁妝補貼著。好在她嫁妝豐厚,每年有些進項,倒不至于拮據(jù)。
“家大業(yè)大,自有難處。若是能選,我也想像妹妹這般,只帶孩子簡簡單單地過日子。”夏婉每談到此,總會有幾分落寞和無奈。
藍怡和夏婉二人在詩詞文學方面志趣相投,年紀也相仿,一路下來也真正成了兩閨蜜。夏婉沒有因自己是大家閨秀、官家夫人而瞧不起藍怡,而藍怡更是剛從現(xiàn)代過來,對尊卑差異本就沒有什么太深的感受,自然不會對夏婉獻媚阿諛,相處起來倒是十分融洽。夏婉的乳娘夏氏連說因為藍怡和寶寶,自家姑娘才會一路笑聲不斷,臉色也紅潤了幾分。
夏婉的難處,便是自己的夫君娶了三房妾室,縱使她作為正妻的地位無可動搖,但這妻妾之間爭寵斗氣之事還是不少的。藍怡這些時日也了解到夏婉清高傲物,不屑于側室爭寵,與夫君的關系可說是相敬如賓,卻少了幾分情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