蓋特跑到山頂時,還只看見煙而沒看到人。他的遠視不及章鳴,奔跑速度和利攻擊是他的強項。跑到兩千米之內(nèi)才看見快要熄滅的篝火,眼睛在篝火四周巡視,空無一人。
至此他喪氣地發(fā)現(xiàn):在他名冊上已板上釘釘被劃除的叛徒章鳴并沒有死。
如果點燃篝火的是進山打獵的人,不會老遠發(fā)現(xiàn)他,更不會有這般警惕性。常人在晴好的天氣看見人不過千米左右,而他的第一暴露點是山頂,距離篝火至少五千米——章鳴錯誤估計了自己現(xiàn)在的遠視能力,他還以為是三千米——而從山頂跑到蓋特觀察篝火的地方只用了不到三分鐘時間。
這短短的兩三分鐘,如果是獵人第一沒有道理躲開,即使躲開絕不可能消失得這么快。
除此之外不是章鳴是誰!
蓋特雖然是被“洗腦”的肉體“機器人”,但人類的情緒依然留存不少,尤其是對死的畏懼——總部如果知道章鳴還活著,他,蓋特大隊長就是謊報軍情,依守則必誅殺之。
這次決不能讓章鳴逃出手掌心!同時也是蓋特能否保命的唯一機會。
蓋特打電話給樸成旭,令他把隊員全部往山外五公里拉,邊拉邊向東跑,東面跑出二十公里,然后人與人之間不超出十米死守。
樸成旭問是不是章鳴那個叛徒?蓋特不耐煩地答聲“是的”,態(tài)度生硬地道:
“你們兩個在隊伍之間一左一右不停巡視,一只蒼蠅都不許放出去!”
蓋特首先防止章鳴逃跑的方向是山外。雖然向樸成旭布置了外圍拉網(wǎng)式包圍,但他們的到位還早,得幾個小時以后。他必須先將通往山外的路搜尋一遍,保證人員到位之前章鳴還留在山里。
他使出全力跑到小鎮(zhèn)附近,然后掉頭往山里搜索,不放過任何一個通道。
蓋特的速度真叫快,說獵豹都趕不上一點不夸張。獵豹捕獵時的最快速度雖然能達到每小時110公里,但耐力不行,或者說牠高速奔跑時體內(nèi)快速發(fā)熱,最多三四分鐘,如果不停下休息,體內(nèi)的熱度能活活燒死牠……而蓋特不同,不僅最快速度比獵豹快30%至40%,而且能夠一直保持半個小時。
獵豹有厚厚的皮毛,體內(nèi)一旦發(fā)熱很難散發(fā)。人不同,退去體毛皮膚也變得薄如蟬翼,熱量隨著汗液的蒸發(fā)很容易散發(fā)出去。
用很短的時間跑遍山外的通道,蓋特自信在這段時間內(nèi)章鳴不可能逃出去,唯一的可能又像幾天前那樣下了海。
這個逃法令他頭疼,眼睜睜看著人在不遠處,就是有勁使不上。沒想到游泳這個短板讓他吃癟。
他打電話讓樸成旭趕快派十個泳技好的隊員帶槍過來,邊朝海邊跑邊氣哼哼咕叨:“這次你小子不可能再有那么好的運氣!”
章鳴這次學精了。他先翻過海岸邊最后一道山梁,下山后沿著海岸跑到橫插入海的山腳,然后才下水,沿著山根向海中游,游一截扶著山腳的巖石歇一會兒。蓋特從山外搜尋遍來到海邊的時候,他已經(jīng)拐過山尖,到了山的另一邊。這邊,他如法炮制,繼續(xù)沿著山根朝回游,游回岸邊再跑向港口。這種走法雖然速度慢,好處是保險,不至于在體力不支或者發(fā)生意外時無所依托。
蓋特來到海邊放眼望去,茫茫大海哪有人的影子——平坦的海面遠視效果非常好,可以看見二三十海里有沒有人的蹤跡。沒見到章鳴蹤影,狡猾的他立刻判斷出章鳴的路線:左面插入海中的山巒是他最理想的行動路線,有巖石可搭手,必要時還可在巖縫隙中躲避,章鳴那小子八成不是躲在巖石中,就是從山尖越過去了。
蓋特的判斷看似很神,其實道理很簡單:他運用了排除法。